我院于2015年7月2日上午对西安市第五医院医疗器械项目进行议标,因以下原因按废标处理。
废标情况说明:
第一标段:呼吸机(转运)
第二标段:双水平无创呼吸机
呼吸机(转运)一次报价超出预算价;双水平无创呼吸机一家未带原件、一家未响应标书.予以废标。
若对本公告有异议,请与我院纪委联系。
联系电话:029-88637274
特此公告
西安市第五医院招标办
二〇一五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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