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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2013年度中医药科研招标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11-22点击: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中医药科研水平,促进学术进步,加快我省中医药事业发展。根据国家《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研究目标和任务,结合我省中医药科技发展现状,经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度陕西省中医药科研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期招标工作坚持发挥中医药优势特色,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以提高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为中心,以提高中医药学术水平和培养优秀中医药科研人才为重点,推进中医药科技进步。
申报的研究课题要体现和代表我省中医药行业先进水平,能解决中医药医疗、教学、科研、生产中的实际问题,作为国家和省级科研课题培育项目,要求符合中医药理论,方向明确,思路清晰,技术方法可行,研究队伍结构合理。鼓励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申报。鼓励带动基层联合攻关和进行成果转化。
二、课题分类与研究内容
(一)临床类研究
1、名(老)中医经验传承研究
总结名(老)中医学术思想,重点是诊疗特点,遣方用药及治疗方法规律等临床经验及学术流派继承特点。要求体现各家所长,形成可推广应用的新方药、新方法、新技术。
针对具有良好应用前景,疗效显著,临床使用5年以上的名老中医经验方进行医院院内中药制剂注册基础研究(申报时需提供5年临床应用病历复印件100份,每年病历不少于20份)。
名(老)中医可以是省上评定的专家及师承指导老师,也可以是各地有影响的名老中医。
2、中医临床理论基础研究
重点资助以临床需求为导向,开展病因病机与治则治法理论、辨证论治理论、脏腑经络理论、四诊现代方法及中医诊疗仪器研制的医理研究以及用现代科技方法阐明中医疾病机理研究。
理论提出要符合临床实践,有临床工作基础并有1篇以上正式发表的相关内容论文为依据。
3、优势病种诊疗规范及推广应用研究
重点学科、专科要从本领域选择疗效显著、特色鲜明,并在国内同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优势病种进行中医药及中西医结合临床疗效规范,诊治方法及推广应用研究。
申报时要有国家协作组推广使用证明材料或提供应用本诊疗规范一年以上病历复印件50份。
(二)中医基础研究
1、中医理论基础研究
把握中医药理论精髓,以藏象理论为核心,开展藏象、气血、津液、气化等中医基础理论的研究,从某一点揭示中医药学认识自然、人体、生命、疾病现象及其相互关系的规律。进一步加强基本理论、概念规范及其科学内涵的研究。
申报时需提供1篇以上正式发表的相关内容论文。
2、中医文献医史等整理研究
中医古医籍、医史史料整理与应用,省内民间中医药文化整理。不受理无临床应用价值或对理论解释无新意的相关研究。
(三)中药研究
1、中药材规范化生产技术、绿色无公害技术、中药材质量系统评价、珍稀濒危品种保护、繁育和替代品等中药材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的关键技术研究;
2、中药传统炮制经验继承及炮制工艺与设备现代化研究;中药饮片质量评价体系研究;
3、中成药生产过程中关键性新技术、工业化生产标准及产品质量控制标准的研究;
中药类优先考虑研究院所、高校与企业联合申报项目。
三、申报条件
(一)课题设计方案必须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以提高临床疗效为核心,方向明确,设计合理,技术路线清晰并具有可操作性,采用的检测指标科学、合理。没有中医药理论支撑的研究不予受理。
(二)第一申请人必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研究工作的、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技术职称(已取得中医药相关专业硕士学位的可为中级职称)的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58周岁。
(三)研究内容代表省内或国内先进水平,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预计经过2-3年的研究可以取得重要进展或成果。
(四)研究单位积极性高,能提供开展科学研究的基本条件,立项匹配资助项目要求课题承担单位不低于1:1比例匹配。立项不资助项目由课题承担单位负责落实研究经费。申报项目需要实验室、研究室支撑的,原则上必须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省中医药管理局登记的中医药科研二、三级实验室和省以上重点研究室进行。否则,不予立项。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产学研结合项目及国家级、省级重点学(专)科、重点研究室和名(老)中医工作室鼓励其发挥自身优势,在各自的研究领域选出1-2重点研究方向,牵头整合省内同专业技术人员联合攻关,共同申报。
(五)中药新药开发研究不作为本次申报内容,不予受理。
(六)已被确定为厅局级以上的尚未结题的科研课题,不得重复申报。
(七)多学科联合申报,科研人员与企业联合攻关,应明确产权归属。
(八)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把关,突出重点,按照申报限额(见附件一)组织好项目的筛选、审查和上报工作。
(九)课题研究周期为三年,三年后由我局统一组织结题。自项目签署合同之日后,项目负责人应在课题研究时限内完成课题研究,因故未按时完成的要提交延期报告。取得研究成果的,应当同时提交研究成果报告进行成果鉴定。
四、课题的申请、立项和评审方法
(一)申请者根据招标内容要求,选择适当项目,认真填写《陕西省中医管理局科研招标课题申请书》见(附件二)一式三份(A4纸打印、普通装订成册,包住书钉,不需另外包装)并同时上报电子版。申报单位填写项目汇总表(见附件三)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以上资料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上报我局。
(二)省中医药管理局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形式审查、立项评审、拟重点资助、省外专家网评等环节确定课题立项及资助等。确定中标的课题须与省中医管理局签订《课题任务书》,方可启动课题。
(三)申请日期截至2013年5 月15 日

联系人:张 鑫 电 话:029-87346771

地 址:西安市莲湖路112号 邮 编:710003
201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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