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二、参合农民的筹资标准是多少?
合作医疗制度规定,农民以家庭为单位整户参合。重新参合的要收取中断期间个人应缴的参合费用。2012年,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30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250元,农民个人筹集50元。新农合补偿模式是以住院统筹补偿为主、兼顾门诊统筹补偿和门诊特殊慢性病定额补偿。
三、如何选择医疗机构?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倡统筹区域外技术转诊制度,参加新农合的农民,优先选择户口所在区(县)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近诊疗。选择医院的级别越低,起付线越低,补助的比例越高;选择医院的级别越高,起付线越高,补助的比例越低。
四、什么是“报销直通车”制度?
住院的参合农民在出院当日按规定在所住医疗机构领取补偿款;在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可即时领取补偿款。
五、住院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入院时要主动向医院表明自己是参合农民的身份。
2、前往合疗科登记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如:合疗证、身份证、户口本等。
3、只有符合规定的药品、检查、治疗、服务项目才能纳入报销范围,按所在区县的补偿办法进行补助。